当常用名词被注册为商标该怎么办?
我发现一个 常用名词被别人注册成商标了,我在日常经营里也经常用这个词。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合不合理,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应对,是只能停止使用,还是有其他解决办法呢?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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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常用名词被注册为商标时,首先要明确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经过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受到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如果常用名词被恶意抢注为商标,即注册人明知该名词为常用词汇且他人有在先使用情况,仍进行注册,那么在先使用人可以在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内(三个月),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提交异议时,需要提供该常用名词在商业活动中被自己在先使用的证据,比如使用时间、范围、销售数据等,以此证明自己对该词汇的使用先于注册人,且具有一定影响力。
如果商标已经注册成功,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于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例如,某商家长期使用一个常用名词作为其商品的特定称谓,有大量的销售记录和广告宣传,当发现该常用名词被他人注册为商标时,就可以通过上述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若不存在恶意抢注等情况,该常用名词的商标注册合法有效,他人在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内,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就不能再使用该名词作为商标使用。但如果是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的善意使用,不构成商标侵权,不过在使用时要注意避免造成消费者的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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