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不一致时怎么办?

我遇到个事儿,现在有个地方性法规和一个部门规章在某件事情上规定不一样,我都不知道该按哪个执行了。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到底该以哪个为准,有没有明确的解决办法呢?
展开 view-more
  • #法规规章冲突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不一致时,这是一个在法律适用中较为复杂但有明确解决办法的问题。 首先,我们要明白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概念。地方性法规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它主要是为了适应地方的特殊情况和发展需求。而部门规章是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的规章。它侧重于全国范围内某一领域的行政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这一规定体现了我国立法体系中的协调机制。国务院先进行初步判断,因为国务院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对各部门的规章情况较为了解,也能综合考虑地方的实际情况。如果国务院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合适,就可以直接决定。但如果国务院倾向于适用部门规章,由于部门规章是国务院部门制定的,为了保证公正性和权威性,需要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裁决,以确保法律适用的准确和公平。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