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问律师要手机号该怎么办?
我在多问平台上咨询律师问题,结果律师一直跟我要手机号,我有点担心信息泄露,但又怕不配合会影响咨询。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我有没有义务给律师手机号,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呢?
展开


从法律角度来看,当律师向您索要手机号时,您没有必须提供的义务。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概念。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手机号就属于典型的个人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也强调,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个人信息。也就是说,律师获取您的手机号应当经过您的同意,并且是基于合理、必要的目的。如果律师仅仅是为了咨询服务的正常开展,比如后续需要与您进一步沟通案件情况,在告知您使用目的、方式和范围等信息,并取得您同意的情况下,提供手机号是可以的。但如果您觉得律师索要手机号的目的不明确,或者您担心信息会被不当使用,您完全有权拒绝。您可以向律师说明您的顾虑,要求通过平台沟通。如果律师仍然纠缠不休,您可以向多问平台进行反馈,由平台来处理这种情况。这样既保护了您的个人信息安全,也能确保咨询服务的顺利进行。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 协议离婚时,房子应该如何处理?
- 延期办理公司营业执照是否需要股东会决议?
- 如何确定构成伪造企业印章罪?
- 贵州公司股东权利纠纷该如何找律师?
- 夫妻共同债务能够各还一半吗
- 婚前财产该如何立遗嘱?
- 在安徽协议离婚是否可以直接去民政局办理?
-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高速服务区交警是否有执法权?
- 民事诉讼律师费一般是多少钱?
- 身份证挂失需要收费吗?
- 医疗保险交到多少岁就可以不用交了?
- 2024年公司辞退员工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 制定劳动合同法的目的是什么,其法律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 离婚协议已约定‘其他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离婚后要求分割新发现财产该怎么办?
- 现在私营企业是否可以成为房屋征收主体?
- 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的车位可以购买吗?
- 转继承的财产如何进行分割?
大家都在问
- 协议离婚时,房子应该如何处理?
- 延期办理公司营业执照是否需要股东会决议?
- 如何确定构成伪造企业印章罪?
- 贵州公司股东权利纠纷该如何找律师?
- 夫妻共同债务能够各还一半吗
- 婚前财产该如何立遗嘱?
- 在安徽协议离婚是否可以直接去民政局办理?
-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高速服务区交警是否有执法权?
- 民事诉讼律师费一般是多少钱?
- 身份证挂失需要收费吗?
- 医疗保险交到多少岁就可以不用交了?
- 2024年公司辞退员工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 制定劳动合同法的目的是什么,其法律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 离婚协议已约定‘其他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离婚后要求分割新发现财产该怎么办?
- 现在私营企业是否可以成为房屋征收主体?
- 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的车位可以购买吗?
- 转继承的财产如何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