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受伤骨折该怎么办?


当骑共享单车受伤骨折时,可按以下步骤处理。首先要明确责任的归属。在法律上,责任划分是确定后续赔偿等事宜的关键。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况。 如果是因为共享单车本身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受伤骨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零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在共享单车的场景中,共享单车运营公司就相当于销售者。比如单车的刹车失灵、车把松动等问题致使你摔倒骨折,那么共享单车公司需要承担相应责任。你可以收集好相关证据,如故障单车的照片、视频,能证明故障存在的物品等。 要是由于第三方的过错导致你受伤,例如其他车辆违规行驶撞到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这种情况下,责任由第三方承担,你可以要求第三方及其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如果是自己不小心骑车摔倒受伤骨折,在这种没有其他责任方的情况下,一般由自己承担后果。但如果摔倒地点存在道路管理方未履行好管理义务的情况,比如道路上有坑洼、障碍物未及时清理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道路管理方可能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在确定责任归属后,你要及时就医并保留好所有与治疗相关的凭证,包括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发票等。然后与责任方进行沟通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如消费者协会、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等,也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