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共享单车受伤后,应该找保险公司还是平台进行赔偿?


骑共享单车受伤后,赔偿对象的确定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因为共享单车本身存在产品缺陷而导致受伤,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以及第一千二百零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此时可以向生产者或者作为销售者的平台索赔。比如单车刹车失灵等质量问题导致受伤,就符合这种情况。 其次,如果是在骑行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伤: 一方面,先由交强险赔偿。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另一方面,再看责任方。如果有具体侵权人,比如被其他车辆撞了,侵权人要承担赔偿责任;要是找不到具体侵权人,或者双方承担同样事故责任,且平台为用户购买了用车保险,那么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像有的共享单车平台为用户购买了意外险,保障开锁到锁车期间,就属于这种情况。 另外,如果保险只能覆盖一部分损失,剩下的损失消费者仍然可以要求平台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因为消费者与平台是租赁合同关系,平台作为经营者有义务保证投放商品的安全性。 在理赔流程上,若涉及意外险理赔,首先要保留好有关证据,包括事故现场照片等资料;然后可以直接向意外险承保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或者直接联系共享单车的官方客服;之后将相关资料提交给保险公司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之后就会对用户进行赔付。 相关概念: 产品缺陷: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