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案底的人把人打伤了该怎么办?


当有案底的人把他人打伤后,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处理。首先,我们得明白这里面涉及到的法律概念。轻微伤和轻伤、重伤是不同的伤害程度等级,不同等级对应的法律责任也不一样。 轻微伤是指损伤程度明显轻微,不足以造成人身健康明显伤害,也不会遗留器官功能障碍的损伤。轻伤则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重伤是指机体完整性遭到严重破坏或功能严重障碍。 从民事责任方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也就是说,不管打人者是否有案底,只要给对方造成了人身伤害,就需要承担这些民事赔偿责任。 从刑事责任方面来说,如果被鉴定为轻伤及以上,就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于有案底的人,如果之前的案底构成累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所以,如果符合累犯条件,会在量刑时从重处罚。 有案底的人把人打伤后,应积极主动采取措施,比如及时救助伤者,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积极赔偿伤者损失,争取得到伤者的谅解等。这些行为在后续的处理中,无论是民事赔偿协商还是刑事量刑,都会被作为从轻情节予以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