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案底的人又打砸被定刑事罪怎么判?
我之前有过案底,最近没控制住又打砸了别人东西,现在被定刑事罪了,心里特别慌。我想知道像我这种有案底的人因为打砸被定刑事罪,法律上一般会怎么判刑啊?会不会比没案底的判得重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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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有案底”在法律上通常指的是有犯罪记录,即曾经被法院判定有罪并受到刑事处罚。当有案底的人再次实施犯罪行为,也就是所谓的“再犯”,在量刑时是会有不同考量的。 如果前罪和后罪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后罪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这种情况就构成了累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也就是说,相比初犯,法院在量刑时会在法定刑幅度内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 而对于打砸行为,可能涉及的罪名有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各地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会有不同的标准。 此外,如果打砸行为还造成了人员伤亡、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等,还可能涉及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其他罪名。具体的定罪和量刑要综合考虑打砸的手段、造成的后果、财物损失的价值等多方面因素。 所以,有案底的人因打砸被定刑事罪,具体怎么判要结合是否构成累犯、所涉及的罪名以及犯罪情节等情况来确定。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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