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省都交了社保该怎么办?
我在两个不同的省份都交了社保,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处理。继续两边交感觉浪费钱,停掉一边又怕影响权益。想了解下这种情况有没有规定的处理办法,怎样处理才是最合理合法的,能保障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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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在两个省都交了社保时,需要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处理。首先要明白,重复缴纳社保是不能同时享受两份待遇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参保人不得重复参保和享受待遇。 对于养老保险,如果在两个省都缴纳了,到退休时,要确定一个待遇领取地,然后将其他地方的养老保险关系进行转移归集。一般是把缴费年限短的转到缴费年限长的地方。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对于医疗保险,重复缴纳的部分,一般可以申请退还其中一边的费用。具体退还流程和要求,需要咨询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另外,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于是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不需要缴费,所以在处理重复缴纳社保时,重点主要在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上。 总之,当发现自己在两个省都交了社保后,应及时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具体的处理办法,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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