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五证两书不齐全该怎么办?


当遇到开发商五证两书不齐全的情况时,我们需要先了解“五证两书”具体是什么以及它们的重要性。“五证”指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证明开发商拥有该土地的合法使用权;《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了土地的使用性质和规划要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保证了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允许开发商进行工程施工的凭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则是开发商可以合法销售商品房的依据。“两书”是《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它们是对房屋质量和使用方法的说明和承诺。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等条件。如果开发商五证两书不齐全,尤其是没有《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就进行销售,这种销售行为是违法的。 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保障自己的权益。首先,可以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其尽快补齐五证两书。如果开发商能够在合理的时间内补齐相关证件,那么购房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履行购房合同。 如果开发商无法补齐证件,或者在协商过程中态度消极,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购房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所以,购房者可以依据此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并要求开发商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同时还可以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外,购房者还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房地产管理部门有权对开发商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通过向行政部门投诉,一方面可以促使开发商尽快解决问题,另一方面也可以对开发商的违规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管,维护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总之,购房者在遇到开发商五证两书不齐全的情况时,要及时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