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共同财产如何认定?
我和我对象准备结婚,想了解下婚后哪些算共同财产。比如婚后我自己工资存下来的钱,还有我们一起买的房子,这些在法律上到底怎么认定是不是共同财产呢,想弄清楚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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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法典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有着明确的规定。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概念,它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夫妻双方对这些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是工资、奖金、劳务报酬。这就是说夫妻任何一方在工作中获得的工资收入、奖金以及通过劳务获得的报酬都属于共同财产。比如一方每月的工资,或者因为业绩突出获得的奖金等。二是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像夫妻共同经营一家店铺所获得的利润,或者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股票投资所获得的收益,都属于共同财产。三是知识产权的收益。例如夫妻一方创作的作品获得的稿费、专利的许可使用费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都算共同财产。四是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那就不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没有明确指定,一般就是共同财产。五是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也规定了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情形。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只有准确区分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才能在婚姻生活中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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