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婚前财产是如何规定的?
我准备结婚了,想了解一下婚前财产在法律上是怎么界定和处理的。比如我婚前自己买的房子、存的钱,结婚后这些财产的归属是怎样的,会不会因为结婚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在这方面有哪些具体规定?
展开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意味着,婚前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具体来说,婚前财产包括以下几类。首先是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像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这些在结婚前凭借自己劳动获得的收入都属于婚前财产。比如,小张在结婚前通过自己工作积攒了10万元存款,这笔存款就是他的婚前个人财产。 其次,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如果是在结婚前获得的,且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那么也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例如,小李在结婚前,他的爷爷立下遗嘱将一套房子留给他,这套房子就属于小李的婚前财产。 再者,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也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比如小王在结婚前因交通事故获得了一笔赔偿款,这笔赔偿款是对他身体伤害的补偿,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所以属于他的婚前个人财产。 另外,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比如男士专用的剃须刀、女士专用的化妆品等,这些具有特定个人属性且仅供一方使用的物品,也属于婚前财产。 不过,如果夫妻双方对婚前财产有书面约定,比如约定将一方的婚前财产变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这种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应按照约定来处理财产。所以,在处理婚前财产问题时,要依据法律规定,同时也要重视夫妻之间的约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