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是如何界定婚后财产的?


在《民法典》中,婚后财产的界定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两方面。 首先,夫妻共同财产方面,我国实行婚姻所得共有制,也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是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简单说就是夫妻双方工作挣的钱;二是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比如夫妻一起做生意赚的钱,或者投资股票等获得的收益;三是知识产权的收益,像夫妻一方创作作品获得的稿费等;四是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不过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五是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比如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然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方面,依据《民法典》第1063条,这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所有:一方的婚前财产,就是结婚前自己就有的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比如交通事故的伤残赔偿金;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像男士专用剃须刀、女士专用化妆品等;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间财产归属实行约定优先制,《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才适用法定财产制。 总之,婚后财产的界定要先看夫妻间有无约定,有约定按约定来;没约定或约定不明,就依据法律规定区分哪些是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 相关概念: 夫妻财产制: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规定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核心是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法定共有:依照法律规定由多个法律主体共享财产权。 约定共有:多个法律主体通过协议或约定方式确立对某项财产的共有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