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如何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行为?


在法律中,家暴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而故意伤害罪,则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要将家暴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行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量。首先是主观方面,加害人要有伤害他人身体的故意。也就是说,加害人并非是在无意或者过失的情况下造成对方受伤,而是有意识地通过暴力手段去伤害家庭成员。比如,丈夫因为琐事与妻子发生争吵后,故意拿起棍棒殴打妻子,这种主观上存在伤害意图的行为就符合这一条件。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有相关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其次是客观方面,要有伤害行为以及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伤害后果。伤害行为可以是直接的暴力攻击,如殴打、刀砍等,也可以是间接的伤害行为,比如通过长期的精神折磨导致身体出现严重问题。伤害后果一般要达到轻伤以上,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来确定是否构成轻伤。例如,妻子被丈夫殴打后,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这种情况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此外,证据在认定过程中也非常重要。常见的证据包括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鉴定报告、报警记录、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家暴行为的发生以及伤害的程度。比如,被家暴后及时去医院治疗,保留好病历和诊断证明;安装摄像头记录家暴过程等。只有综合各方面的因素和证据,才能准确地将家暴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