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腿骨骨折护理费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小腿骨骨折后的护理费赔偿是指因他人侵权等原因导致受害人小腿骨骨折,在其康复期间因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而产生的费用,由侵权人等责任方进行赔偿。 护理费的确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相关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首先说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如果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比如护理人员是有固定工作的,因为护理伤者而耽误工作,导致收入减少,那么减少的这部分收入就是护理费的一部分。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如果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当地护工的劳务报酬标准一般可以通过市场调查、咨询相关家政服务公司等途径来了解。 护理人数方面,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比如医生在诊断证明或者鉴定机构在鉴定意见中明确表示伤者需要两人护理,那么就按照两人来计算护理费。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比如伤者小腿骨折很严重,可能在较长一段时间内都无法自理生活,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护理期限。 在实际索赔过程中,受害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护理费的支出。比如护理人员的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护理费发票等。这样才能在法律程序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