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市房产法定继承是否还需要公证?


在我国,门市房产法定继承并非一定需要公证。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法定继承的概念。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简单来说,就是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和方式来继承遗产。 过去,办理房产继承通常要求进行公证,公证机构会对继承人的身份、继承权等事项进行核实,出具公证书后,继承人才能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这一做法主要是为了确保继承关系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减少房产登记部门的审核风险。 但根据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这意味着,继承人可以选择不进行公证,而是通过提供其他相关材料来办理房产继承登记。 如果不选择公证,继承人需要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一系列能够证明其继承权的材料。这些材料一般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所有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门市房产的产权证明等。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核,以确定继承人的资格和继承的合法性。 不过,不进行公证可能会面临一些挑战。例如,在证明亲属关系、确定继承人范围等方面,可能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而且,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审核过程中,如果对某些材料的真实性或合法性存在疑问,可能会要求继承人进一步补充证据或者进行调查核实。 如果选择公证,公证机构会对继承事项进行全面的调查和核实,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书。凭借公证书,继承人可以相对顺利地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公证虽然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但可以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和风险。 综上所述,门市房产法定继承不需要强制公证。继承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权衡利弊后选择是否进行公证。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要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以顺利完成房产的继承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