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有贷款该怎么办?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但我们的房子还有贷款没还清。现在不知道这房子该怎么分,贷款又该谁来还,也不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希望能了解清楚具体的处理办法,让离婚时房产和贷款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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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产有贷款的情况,处理方式需要根据不同情形来确定: 首先,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后对房产及贷款的处理有明确约定的,那么可以按照事先约定的协议来办理。这是基于民法中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只要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 其次,若夫妻婚后以双方名义购买并办理房屋抵押贷款的房地产,房屋产权以个人或双方名义登记,婚后由夫妻双方偿还抵押贷款,且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的财产分配协议,那么房屋财产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偿还给银行的抵押贷款是共同债务。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的所有权和房贷一并分割。 再次,对于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双方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人名下的房产,由产权所有人偿还剩余贷款,另一方则可以就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要求给予补偿。这是考虑到房产的购买及贷款的实际情况,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后按揭房子若没有供完最后一笔款,就无法过户,因为此时房子暂时属于银行所有。只有在贷款还清后,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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