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税务人员失误多缴的税款该怎么办?
我之前缴税时,后来发现是税务人员失误导致我多缴了税款。我现在很困惑,不知道多缴的这部分税款该怎么处理,是能退回来吗?具体该走什么流程呢?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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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遇到由于税务人员失误导致纳税人多缴税款的情况时,纳税人是有权利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也就是说,如果是税务机关自己发现了多征税款,会主动把多缴的税款退还给纳税人。而要是纳税人自己发现了多缴税款,在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都能向税务机关提出退还要求。并且,除了退还多缴的税款外,还能要求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当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后,要及时与税务机关取得联系,说明情况,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比如纳税凭证等,来证明多缴税款的事实。税务机关在收到纳税人的申请和相关材料后,会进行核实。一旦查实确实存在多征税款的情况,就会按照规定办理退税手续。整个过程中,纳税人要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以便顺利拿回多缴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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