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开发商破产了,买的期房该怎么办?


当遇到开发商破产,购买的期房处理问题涉及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讲解。首先,需要了解期房在开发商破产时,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存在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同时可能还存在与银行的贷款关系。从房屋买卖合同角度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开发商破产导致无法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开发商有足够的资产可以继续完成项目建设,在法院或者相关部门的监督下,可能会让其他有实力的开发商接盘,继续完成房屋建设,最终将符合交付条件的房屋交付给购房者。然而,如果开发商资产不足以完成项目,项目成为烂尾楼,购房者可以选择解除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开发商破产这种严重违约的情况下,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从与银行的贷款关系来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如果购房者解除了房屋买卖合同,同时也可以解除与银行的贷款合同,剩余的贷款本息一般由开发商偿还,购房者无需再向银行继续还贷。在实际操作中,购房者要及时关注开发商破产的相关信息,向法院申报债权。积极参与债权人会议,了解开发商资产清算和分配情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