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房贷还没还完该怎么办?

夫妻准备离婚,但房子还有房贷没还完,不知道房产该如何分割,房贷又该由谁继续偿还。担心处理不好会引发后续纠纷,想了解这种情况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具体该采取哪些合适的办法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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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时遇到房贷还没还完的情况,需要分情况来处理。 首先,要明确房产的性质。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其次,如果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不管登记在谁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未还完的房贷,通常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双方可以协商房产归一方所有,由该方继续偿还剩余房贷,并对另一方进行相应补偿;也可以协商将房产出售,用售房款偿还房贷后,对剩余款项进行分割。 总之,离婚时房贷未还完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夫妻双方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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