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申请破产后拖欠的工资该怎么办?


当公司申请破产后,若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您无需过于担忧,法律为劳动者提供了多方面的保障和途径来解决问题。 首先,要了解工资在破产清算中的清偿顺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会依照一定顺序清偿债务。其中,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排在首位。也就是说,在清偿其他债务之前,工资将被优先支付。这是因为劳动者为公司的运营付出了劳动,工资是他们应得的报酬,理应得到优先保障。 其次,在破产程序中,会有破产管理人对公司的资产进行清算,确定可用于支付债务的资金。您作为劳动者无需申报工资债权,管理人会列出清单并进行公示。不过,为了保障自身权益,您还是要关注处理进程。如果对清单内容有异议,比如觉得工资数额不对等,可以向破产管理人提出,要求重新核实工资欠款情况。 如果与破产管理人的沟通协商没有结果,您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的话,需要前往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提交申请,申请时准备好仲裁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等材料(部分地区还需用人单位工商登记信息),仲裁委一般会在5个工作日内立案,并安排后续的举证期和开庭审理等环节;诉讼则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 另外,政府相关部门也会积极参与到这一过程中。劳动监察部门等会对公司破产过程中员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协调,您可以积极寻求他们的支持和帮助。而且您也可以向企业工会反映情况,工会有责任维护员工的权益。 总之,虽然公司破产使得情况较为复杂,但通过法律规定的这些途径和各方的共同努力,您被拖欠的工资是有很大希望得到解决的。 相关概念: 破产管理人:指在破产程序中,由法院指定或债权人会议选任,负责管理、清理、处分破产财产,代表破产企业参加诉讼或仲裁活动等事务的专门机构或人员。 破产费用: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支出的,旨在保障破产程序顺利进行所必需的程序上的费用。 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所负担的各种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