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双方没有共同财产该怎么办?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我们之间没有共同财产,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离婚要走什么流程,财产方面不用分割的话,还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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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离婚双方没有共同财产时,离婚程序的重点就会更多地集中在其他方面。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下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比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做了详细规定。 如果没有共同财产,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就子女抚养、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然后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再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在申请离婚登记后,会有三十天的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比如在子女抚养问题上存在分歧,那么就需要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子女抚养、债务等问题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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