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抵扣销项税该怎么办?


在税收领域中,抵扣销项税是指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额时,用当期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等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去抵减当期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等收取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简单来说,就是用你买东西时付的税,去抵消你卖东西时收的税,剩下的部分才是你要交给国家的税。 如果没有进行销项税抵扣,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对于符合条件但未按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8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已认证或已采集上报信息但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稽核比对结果相符但未按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属于发生真实交易且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客观原因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其进项税额。 若属于客观原因导致的未抵扣,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封存纳税人账簿资料,导致纳税人未能按期办理申报手续;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导致纳税人未能及时取得认证结果通知书或稽核结果通知书,未能及时办理申报抵扣;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未能按期申报抵扣;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若没有抵扣销项税并非是上述客观原因造成的,通常是不能再进行抵扣了。这可能会使得企业当期缴纳的增值税增多,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应建立完善的发票管理制度,及时认证和申报抵扣进项税额,避免因疏忽或管理不善导致无法抵扣的情况发生。同时,财务人员要加强对税收政策的学习,准确把握抵扣的相关规定和时间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