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没给赔偿该怎么办?


当遭遇工伤却未获得赔偿时,可通过以下步骤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首先,要明确工伤认定是关键的第一步。工伤,通俗来讲,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者患上职业病。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接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在被认定为工伤后,需要确定工伤的严重程度,也就是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这有助于确定赔偿的具体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然后,和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在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结果和单位协商赔偿。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如果单位上了工伤保险,大部分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上工伤保险,那么所有赔偿都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要是和单位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解决。劳动仲裁是一种相对简便快捷的法律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者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申请仲裁时,需要提交相关证据,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医疗费用发票等。 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公正的判决。总之,劳动者在遭遇工伤未获赔偿时,要积极运用法律武器,按合法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