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拆迁商铺怎么赔偿?


在深圳市,拆迁商铺的赔偿是有明确法律规定和相关政策依据的。 首先,从法律概念来讲,商铺拆迁赔偿是指因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等需要,对商铺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因拆迁行为所遭受的损失给予的经济补偿。这其中涉及到多个方面的赔偿内容。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根据该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在深圳,会有专业的评估机构对商铺的价值进行评估,评估时会考虑商铺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比如一个位于繁华商业街的商铺,其价值肯定会高于偏远地段的商铺。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这主要是为了弥补商铺经营者在搬迁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以及在过渡期间的安置费用。具体的补偿标准在深圳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例如,搬迁费用会根据搬运设备、货物等实际支出进行核算。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该条例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在深圳,会综合考虑商铺的经营状况、纳税情况等因素来确定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金额。比如一个经营多年、效益良好的商铺,其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相对会高一些。 此外,深圳当地政府可能还会出台一些相关的政策和细则,对商铺拆迁赔偿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和细化。被拆迁人可以关注政府发布的相关信息,以了解具体的赔偿标准和程序。同时,如果对拆迁赔偿有异议,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维权,比如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