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申报的增值税收入按照什么填列?

我在进行增值税申报时,搞不清楚收入该按照什么来填列。我经营着一家小公司,有销售货物的收入,也有提供服务的收入,还有一些其他杂七杂八的收入。这些收入在申报增值税时,是都算进去,还是有什么特别的规定和标准呢?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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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增值税收入申报的填列是一个比较重要且需要准确操作的事情。下面我们来详细解释按照什么来填列。首先,我们要明白增值税收入的概念。增值税收入就是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等经营活动中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通俗来讲,就是除了货物或服务本身价格之外,因为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而收取的其他费用,比如违约金、包装费等。 在填列申报的增值税收入时,需要区分不同的销售情况。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如果是销售货物,要按照不含税销售额来填列。不含税销售额就是用含税销售额除以(1 + 税率)计算得出。例如,销售一批货物含税收入是 11300 元,税率是 13%,那么不含税销售额就是 11300÷(1 + 13%) = 10000 元,申报时就填 10000 元。对于提供应税劳务,同样也是按照不含税的劳务收入填列。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月销售额未超过 10 万元(以 1 个季度为 1 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 30 万元),免征增值税。在填列时,要将不含税销售额填入“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栏次。如果超过了这个标准,就按照全部不含税销售额填列在相应的应税销售额栏次。这里的不含税销售额计算方法是含税销售额除以(1 + 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一般是 3%。 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所以,我们在申报增值税收入时,要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计算和填列销售额,这样才能保证申报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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