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协议书必须约定哪些事项?

我打算和老公协议离婚,听说要写离婚协议书,可我不知道里面必须要约定哪些内容。要是没约定全,会不会影响离婚啊?我想了解清楚,避免之后出现麻烦,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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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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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所签订的书面协议。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离婚协议书必须约定的事项。 首先是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这包括夫妻双方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等。这些信息能明确协议的主体,确保协议是在特定的夫妻之间签订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民事法律行为主体的相关规定,明确主体信息是协议有效的基础。 其次是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夫妻双方必须在协议中明确表示自愿解除婚姻关系,这体现了双方的真实意愿,是协议离婚的前提条件。《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里的书面离婚协议就要求有自愿离婚的明确表述。 财产分割也是重要的约定事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协议中,要对这些财产的分割做出明确约定,比如房产、车辆、存款、股票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在协议中约定清楚财产分割,能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子女抚养问题同样关键。如果夫妻双方有子女,需要在协议中约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探视权等内容。《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所以明确子女抚养问题,是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重要体现。 债务处理也不能忽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能会产生共同债务,在离婚协议中要对这些债务的承担做出约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在协议中约定好债务处理,能避免离婚后一方被莫名追债。 总之,离婚协议书必须全面、明确地约定上述事项,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离婚过程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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