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补偿中餐补需要给吗?
我最近办理离职,公司给了离职补偿,但没有算餐补。我平时每个月都有餐补,想知道在离职补偿里餐补这部分应不应该算进去,这餐补到底属不属于离职补偿要考虑的范畴,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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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离职补偿中餐补是否需要给予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离职补偿和餐补的概念。离职补偿,简单来说,就是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的一定经济补偿。而餐补是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用于就餐的一种补贴福利。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工资’是关键。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个部分组成。 餐补是否属于离职补偿范畴,需要看餐补的性质。如果餐补是按月固定发放,是工资的一部分,那么在计算离职补偿时,就应该将餐补纳入工资基数进行计算。比如,每月固定在工资条中体现餐补金额,这种情况就很可能属于工资组成部分。 但如果餐补是不固定发放的,例如根据员工实际出勤天数或者工作餐的消费发票进行报销,这种情况下餐补不属于工资组成部分,通常在计算离职补偿时就不需要考虑。 所以,要确定离职补偿中餐补是否要给,关键在于判断餐补是否构成工资的一部分。如果劳动者认为餐补应算入离职补偿而用人单位未给予,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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