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儿媳的财产是否可以收回?
我之前把一部分财产赠与了儿媳,现在因为一些家庭矛盾,我心里有些后悔,想把这部分财产收回来。但又不确定从法律角度能不能行得通,所以想了解下赠与儿媳的财产究竟可不可以收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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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赠与儿媳的财产是否可以收回,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赠与的含义。赠与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一般情况下,赠与行为一旦完成,财产的所有权就转移给了受赠人,赠与人不能随意收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也就是说,如果财产还没有转移给儿媳,比如房产还没过户,存款还没转过去等,在没有经过公证等特殊情况下,赠与人是可以撤销赠与的。 然而,如果财产已经完成了转移,要收回就比较复杂了。不过,法律也规定了几种可以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比如说,如果儿媳严重伤害了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或者儿媳本来有赡养赠与人的义务却不履行,那么赠与人就可以在知道这些情况后的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赠与,收回财产。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总之,赠与儿媳的财产能否收回,要依据具体情况,并遵循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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