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不退中介费算不当得利吗


中介不退中介费是否算不当得利,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不当得利,简单来说,就是一方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了利益,而让另一方遭受损失。比如,你误把钱转给了别人,对方没有理由收下这笔钱,这就属于不当得利。《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存在一些除外情形,比如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等。 对于中介不退中介费的情况,如果中介合同因为各种法定原因导致合同无效、被撤销的,中介公司应当退还中介费。此时若中介公司拒绝退还,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基于不当得利的原因请求中介公司退还。例如,中介故意隐瞒重要事实,使得合同存在重大瑕疵而被撤销,那么中介基于这个无效或被撤销合同收取的中介费,就没有合法依据,构成不当得利。 若中介合同合法有效,只是当事人对中介公司的行为不满或其他非法定原因想要要求中介公司退还中介费的话,此时中介费不算不当得利。比如,中介按约定促成了交易,合同合法有效,但之后当事人因为自身原因不想继续交易,以此要求中介退中介费,这种情况下中介拒绝退还就不属于不当得利。 另外,如果中介未促成合同成立,按照《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规定,中介人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如果中介在这种情况下仍不退还已收取的中介费,也可能构成不当得利。 总之,判断中介不退中介费是否为不当得利,关键在于中介收取费用是否有合法依据,也就是要依据中介合同的效力以及履行情况等来综合判断。 相关概念: 不当得利:一方没有合法依据取得利益,致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情况。 合同无效: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 合同撤销:因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