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对未婚子女赠与房产后能否要求返还?
我是父母,之前把一套房产赠与给了未婚的子女。现在家里出现了一些经济问题,想把这套赠与出去的房产要回来。不知道在法律上,这种父母对未婚子女赠与房产的情况,能不能要求返还呢?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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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父母对未婚子女赠与房产后能否要求返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白赠与合同这个概念。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般情况下,当赠与行为完成,也就是房产完成过户登记后,赠与就生效了,房产的所有权就转移到了子女名下。 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子女存在上述这些情况,父母作为赠与人是可以要求撤销赠与,从而拿回房产的。这是因为法律要保障赠与人的合法权益,避免赠与人因为赠与行为而遭受不公平的对待。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六条还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如果父母在赠与房产后,经济状况出现了严重恶化,比如因为重大疾病、生意失败等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严重影响到了家庭生活,那么父母也可以基于此规定,要求子女返还房产。但这种情况下,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经济状况的恶化程度。 如果不存在上述法定情形,已经完成过户的赠与房产,父母想要要回就比较困难了。因为一旦赠与生效,房产的所有权已经转移,随意撤销赠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平原则。所以,父母在赠与房产时要慎重考虑自身情况和可能出现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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