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爆炸罪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认定爆炸罪需要从多个关键方面来考量。 首先是客体要件。爆炸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简单来说,就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这意味着该行为的危害对象不是特定的某个人或某件财物,而是可能对众多不特定的人或大量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例如在人员密集的商场实施爆炸,就严重威胁到了众多不特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商场的重大公私财产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爆炸罪的规定,就是基于保护公共安全这一重要客体。 其次是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公私财物或人身实施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里的爆炸物品范围较广,包括炸弹、手榴弹、炸药、雷管等各种起爆器材,甚至自种自制的爆炸装置也算。实施爆炸的地点多在人群或财产集中的公共场所、交通线等地。爆炸行为方式有作为和不作为两种。像直接点燃爆炸物就是作为方式;而如果某人有防止爆炸发生的特定义务,有能力履行却不履行,导致爆炸发生,就构成不作为的爆炸犯罪。 再者是主体要件。爆炸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也就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能构成。由于爆炸罪危害极大,法律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爆炸罪,也要负刑事责任。 最后是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就是说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引发爆炸,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安全,还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发生。而且犯罪动机多种多样,比如报复、嫉妒等,但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