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协议应该注意什么?


在签订离婚财产协议时,有诸多重要方面需要留意,以保障协议的合法有效以及双方权益。首先,协议内容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也就是说,这份协议不能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比如一方以威胁对方人身安全等方式强迫另一方签订协议,这样的协议是可撤销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而真实意思表示就是其中重要的一项。 其次,协议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明确的分割。这就要求详细列出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像房产、车辆、存款、投资等。并且要写明每一项财产具体的分配方式,例如房产归哪一方所有,另一方获得多少补偿等。《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在协议中明确财产分割,能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再者,要考虑到债务的处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能会有共同债务,在协议中需要明确这些债务由谁承担。如果只约定了财产的分割,而忽略了债务问题,可能会给一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另外,协议中最好对违约责任进行约定。如果一方不按照协议履行,另一方可以依据协议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可以保障协议的顺利履行。 最后,建议在签订协议前咨询专业的律师。律师可以帮助审查协议的内容,确保协议符合法律规定,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毕竟离婚财产协议涉及到双方的重大利益,谨慎处理是非常必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