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被起诉了开庭需要准备什么?
我因为欠款问题被起诉了,马上就要开庭了,心里特别慌。完全不知道该准备些什么才能更好 地应对这场官司。想了解一下在开庭的时候,我具体都需要准备哪些东西,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当欠款被起诉开庭时,需要准备的内容因当事人是原告还是被告而有所不同。
对于原告来说:首先是起诉状,要按照被告人数提供副本,正本和副本都得是原件,个人要亲笔签名,单位则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这起诉状里得清楚写明自己的诉讼请求以及相关的事实和理由。其次是主要证据材料,同样按被告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比如能证明自己有诉权的证据、能证明和被告存在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据等。再者是身份证明,如果原告是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必要时提供户籍证明;若是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要是委托他人诉讼,得有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提供原件查验;若委托律师,还得有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一定条件,这也从侧面说明了原告准备这些材料的必要性。
对于被告而言:要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证据,做一份书面答辩意见,并且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用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反驳原告请求。在庭审中,法院会要求被告陈述答辩意见、就案件事实补充说明,在原告举证结束后提出质证意见,之后还有被告举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了开庭审理时的流程,这也要求被告做好相应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