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结婚证需要准备些什么,法律依据是什么?


领结婚证需要准备的材料以及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 准备材料 - **双方身份证件**:需要准备双方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是用于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的法定证件,确保结婚登记双方身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 **双方户口证件**:准备双方户口本或是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用于确认双方的户籍信息、家庭关系等情况。如果是集体户口,一般需要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以及本人页复印件。 - **合影照片**:3张2寸近期男女免冠合照,一般为红底。照片要求能够清晰反映双方的面部特征和形象,作为结婚证上的照片使用。 - **婚姻状况证明(部分情况)**: 通常由当事者单位或居委会出具,证明双方的婚姻状况,例如未婚、离婚、丧偶等情况。如果当事人曾有过婚史,则需携带离婚证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及判决生效证明;若一方为现役军人,还需携带军人证件和婚姻状况证明;港澳台居民需携带港澳台通行证和婚姻状况证明;外国公民需携带本人护照、外国人居留证和婚姻状况证明。 - **无血缘关系声明**:本人与对方并不互为直系血亲关系且三代以内无间接亲缘关系的相关文字声明,一般在结婚登记处领取表格填写即可。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时,会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对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双方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后,才会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