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时原告第一句该怎么说?
我作为原告要去开庭了,心里特别紧张,完全不知道开庭的时候第一句该说什么。怕说错话影响庭审,想知道有没有固定的说法或者规范用语,第一句说什么才合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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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庭时,原告第一句话通常是表明自己的身份信息。从法律流程角度来看,这是庭审开始的必要环节,有助于法庭确认参与诉讼的人员身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及庭审程序,庭审开始后,一般是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当轮到原告表述时,原告要清晰、准确地说出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果原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要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说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 例如,原告可以这样说:“审判长,我叫[姓名],男/女,[年龄]岁,[民族]族,职业是[职业],工作单位是[工作单位],住在[住所],我的联系方式是[电话号码]。”这样规范且完整地表明身份,能让庭审顺利进入后续环节。准确的身份信息对于法庭记录和后续法律文书的制作也非常重要。同时,原告在表述时要保持沉着冷静,声音洪亮清晰,确保法庭人员能够准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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