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法院协议离婚需要写什么?


去法院协议离婚通常需要撰写一些重要的法律文书,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离婚起诉状。这是启动离婚诉讼程序的关键文书,相当于您向法院表达离婚诉求的“申请书”。起诉状里要写清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就像给法院一个“寻人启事”,让法院能准确找到你们。还要明确写出您的诉讼请求,比如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的支付方式等。同时,要详细阐述事实与理由,也就是说明您为什么要离婚,比如列举夫妻感情破裂的具体事例,像是长期的争吵、分居等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其次是证据材料清单及相关证据说明。这是为了支持您在起诉状中的主张。比如,如果您以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为由要求离婚,就需要提供分居证明,像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等;如果涉及财产分割,要提供财产的相关证明,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等;如果涉及子女抚养权问题,要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自己的收入证明等,以证明自己有能力抚养孩子。这些证据材料需要您整理成清单,并对每份证据的来源、证明内容进行简要说明,方便法院审查。 另外,可能还需要写财产清单。在这份清单里,要详细列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情况,包括房产、车辆、存款、股票、基金、债权债务等。明确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存放地点等信息,这有助于法院在离婚诉讼中公平合理地分割财产。 最后,根据实际情况,可能还需要撰写其他相关文书。比如,如果您聘请了律师,可能需要写授权委托书,明确律师的代理权限;如果在诉讼过程中有新的情况或补充的证据,可能需要写补充说明等。总之,去法院协议离婚涉及的文书撰写要严谨、准确,确保能清晰表达您的诉求和事实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