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伤残人民警察证能享受哪些待遇?
我身边有位警察朋友因公受伤致残,持有伤残人民警察证。他不太清楚具体能享受哪些待遇,特别是在生活保障和医疗方面。想详细了解下相关待遇的具体内容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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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伤残人民警察证的人员可以享受多方面的待遇,具体如下: **伤残抚恤金方面**:依据《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第三十一条,伤残人民警察按照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抚恤金。伤残抚恤金由发给其伤残证件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其标准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执行。 **旧伤复发治疗相关费用方面**:根据《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第三十二条,伤残人民警察旧伤复发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经批准到外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如果参加了工伤保险,就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执行;若未参加工伤保险,则由所在单位负责解决。另外,伤残人民警察需要配制假肢、轮椅等辅助器械的,同样是参加工伤保险的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执行,未参加的按照规定标准由所在单位负责解决。 **医疗待遇方面**:伤残人民警察在医疗方面有一定优待,比如就医时可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取药等。对于因公致残的警察,国家还会给予一定的医疗补助。 **抚恤待遇方面**:根据伤残等级,伤残人民警察可享受相应的抚恤金和其他补助,抚恤金定期发放以保障基本生活。 **住房待遇方面**:例如,因公致残的一级至四级伤残人民警察,可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住房保障。 **交通待遇方面**:在出行方面有优待,比如购买车票、机票等可享受优先服务。 **教育待遇方面**: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其子女在入学方面可享受一定优待。 此外,伤残人民警察除享受国家给予的特殊待遇外,同时也应享受当地社会残疾人的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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