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作品属于口述作品?
我平时喜欢即兴演讲,也会给朋友讲故事,我想知道这些算不算是口述作品。我不太清楚口述作品的定义,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什么样的作品才能被认定为口述作品,具体有哪些标准和范围呢?
展开


口述作品是一个在著作权领域比较重要的概念。简单来说,口述作品就是用口头语言表达出来的作品。这种表达是具有一定创造性的,不是日常随意的闲聊,而是包含了创作者独特的思想、情感、观点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其中包括口述作品。这表明了口述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口述作品有多种表现形式。比如即兴的演讲,演讲者在台上没有提前准备完整的书面稿件,凭借自己的知识储备、思维能力和口才,现场组织语言进行表达,其中蕴含了演讲者独特的见解和想法,这就属于口述作品。还有授课,老师在课堂上不是完全照本宣科,而是加入了自己的理解、案例分析、拓展内容等,用生动的语言传授知识,这也是口述作品的一种。另外,法庭辩论也是常见的口述作品形式,律师在法庭上为自己的当事人进行辩护,运用法律知识和逻辑推理,通过口头表达来阐述观点,这些内容都具有一定的独创性。 要构成口述作品,关键在于独创性。也就是说,这个作品是创作者独立创作出来的,而不是抄袭或者模仿他人的。同时,它必须是用口头语言表达出来的。比如,一个人讲述自己独特的冒险经历,这种讲述是他个人独有的,没有其他人以同样的方式和内容进行表述,那么这个讲述就可以被认定为口述作品。 此外,口述作品还需要能够以一定的形式固定下来。虽然它最初是以口头的形式呈现,但可以通过录音、文字记录等方式进行保存,以便在需要的时候证明其存在和内容。这样,创作者就可以依据著作权法来维护自己对口述作品所享有的权利,比如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如果他人未经许可使用了该口述作品,创作者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