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被判刑后被称为什么?
我有个朋友之前因为涉嫌犯罪成了犯罪嫌疑人,最近法院已经对他判刑了。我有点搞不清楚,他现在应该被称为什么呢?是还叫犯罪嫌疑人,还是有其他的称呼?想了解一下这里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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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对于涉及案件的不同阶段的人员有着不同的称呼,犯罪嫌疑人被判刑后,其称呼会发生相应的变化。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犯罪嫌疑人”这个概念。犯罪嫌疑人是指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被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怀疑实施了犯罪行为,但尚未被法院判定有罪的人。这个阶段,只是有证据指向其可能实施了犯罪,但最终是否有罪还未确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所以在法院判决前,这些被怀疑的人就被称为犯罪嫌疑人。 当犯罪嫌疑人被起诉到法院,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其称呼就变为“被告人”。被告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被检察机关或自诉人指控犯有某种罪行,并被起诉到人民法院的人。在这个阶段,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理,依据事实和法律来判定被告人是否有罪以及应承担何种刑罚。 而当法院经过审理,对被告人作出了有罪判决,并且该判决生效后,被判刑的人就会被称为“罪犯”。罪犯是指经人民法院判决认定有罪,并且已经开始执行刑罚的人。他们需要按照判决的内容,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如监禁、罚金等。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条规定,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这里明确提到了“罪犯”这一称呼,并且规定了对他们的刑罚执行方式。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在被判刑且判决生效后,正确的称呼是“罪犯”。这一称呼的变化,反映了我国司法程序的严谨性和公正性,从怀疑犯罪到确定有罪,都有严格的法律程序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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