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使国家最高监察权的刑事机构是什么?
我一直不太清楚在咱们国家,到底哪个刑事机构是行使最高监察权的。在一些新闻和文件里偶尔会看到相关内容,但就是没搞明白。想知道这个机构具体是啥,它有哪些职责和权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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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行使国家最高监察权的机构是国家监察委员会。监察权是对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纠举的权力。国家监察委员会就是专门负责全国监察工作的最高机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八条规定,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国家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主任、委员由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职责重大,它主要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等。它在维护国家法治、惩治腐败、保障公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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