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和软件专利有什么区别?


软件著作权和软件专利是两种不同的知识产权保护方式,它们存在多方面的区别。 首先,从定义和保护对象来看。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是软件的表达形式,也就是代码以及相关文档等。简单来说,只要你的软件是你独立创作完成的,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就可以获得著作权保护。比如你编写的程序代码、用户手册等都在著作权保护范围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计算机软件属于著作权保护的作品范畴。而软件专利保护的是软件的技术方案,是软件实现某种功能的具体方法、步骤等。例如一个软件采用了独特的算法来实现数据处理,这个算法就可以申请专利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规定,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其中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其次,在申请条件上。软件著作权的取得相对容易,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著作权自动产生,也可以进行登记来加强权利证明。一般只需要证明软件是自己开发的即可。而软件专利的申请条件较为严格,需要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要求该技术方案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性则是指该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再者,保护期限也有所不同。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而软件专利的保护期限,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另外,保护力度和范围也存在差异。软件著作权主要防止他人未经许可复制、传播、修改自己的软件。但如果他人通过独立开发出相同功能的软件,不构成对著作权的侵犯。软件专利的保护力度相对较大,一旦获得专利,他人未经许可,无论是使用、制造、销售还是进口该专利技术方案相关的软件产品,都可能构成侵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