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诈骗案的立案程序是什么?

我好像遭遇了诈骗,被骗了不少钱,现在想去报案,但不清楚诈骗案的立案程序是怎样的。我要准备什么材料?是直接去公安局吗?整个立案流程是怎样的?希望能了解清楚这些,好尽快处理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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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诈骗立案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诈骗案的立案程序是一个相对严谨且有序的过程,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是受理阶段。当你发现自己遭遇诈骗后,可以前往犯罪地的公安机关报案。这里的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你需要向公安机关详细陈述案件情况,尽可能提供多的线索和证据,比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通话录音等。公安机关会根据你提供的信息制作笔录。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对接受过程录音录像。 接着是审查阶段。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会对案件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符合立案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诈骗罪。一般来说,数额较大的标准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但具体数额标准由各地区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公安机关会综合考虑你提供的证据和线索,以及是否达到立案标准来决定是否立案。 如果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公安机关会予以立案。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立案后,公安机关就会展开侦查工作,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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