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清购买,出店不退货违法吗?


在探讨‘看清购买,出店不退货’是否违法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依据不同的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判断。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这表明,如果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即便商家有‘出店不退货’的规定,也是不合法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 其次,对于一些没有质量问题的商品,消费者是否能退货则要看具体的约定。如果商家在销售商品时明确告知了商品的特性、使用方法等信息,消费者是在充分了解的情况下自愿购买的,且双方没有关于退货的特别约定,那么商家‘出店不退货’的规定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是有效的。但如果商家的告知存在虚假或者误导成分,导致消费者做出了错误的购买决策,那么消费者依然有权要求退货。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看清购买,出店不退货’这样的规定如果属于格式条款,并且不合理地限制了消费者的退货权利,那么这个条款是无效的。例如,商家在店门口张贴的这种笼统的告示,就很可能被认定为格式条款。 所以,‘看清购买,出店不退货’是否违法不能一概而论,关键在于商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商家的告知是否真实准确以及相关规定是否属于不合理的格式条款等因素。当消费者遇到此类纠纷时,可以与商家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等相关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