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业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我是一家制造企业的会计,在处理税务申报时,对印花税计税依据不太清楚。我们企业有采购原材料、销售产品等业务,也有一些加工承揽业务,不知道这些业务的印花税计税依据该怎么确定,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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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对于制造业而言,印花税的计税依据要根据不同的应税凭证来确定。 在采购原材料和销售产品方面,通常是按照购销合同来缴纳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规定,购销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也就是说,如果你们签订的合同中明确了不含税金额和增值税金额,那么就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例如,你们签订了一份采购原材料的合同,合同总金额为113万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为100万元,增值税为13万元,那么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就是100万元。 对于加工承揽业务,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加工承揽合同的计税依据是合同所列的报酬金额。如果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如果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则应就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比如,一份加工承揽合同中明确加工费为20万元,原材料金额为50万元,那么加工费部分按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原材料部分按照购销合同计税。如果合同只写了总金额70万元,那就全部按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 此外,如果企业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有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如订单、要货单等,也是需要缴纳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同样按照上述原则确定。同时,企业在实际操作中,要注意留存好相关的合同、凭证等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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