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二次修正的内容是什么?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听说劳动法有第二次修正,我想了解下具体修正了哪些内容。这些内容可能和我的权益息息相关,比如工资待遇、加班规定之类的,希望能有专业人士帮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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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次修正主要涉及部分条文的调整。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对《劳动法》进行了第二次修正。 此次修正主要是为了与201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相衔接,仅对《劳动法》第九十四条进行了修改。原条文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修正后为“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这里其实就是将执法主体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这一修改是因为机构改革,随着市场监管体制的调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职能整合到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因此,在法律条文中进行相应修改,以确保法律规定与实际执法主体的一致性,保障法律的有效实施,使得对非法招用童工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和处罚能够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的劳动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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