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提存和留置有什么区别?

我在处理一些债务和物品保管的事务时,遇到了提存和留置这两个概念。不太清楚它们到底有啥不同,比如在适用场景、操作方式、法律后果这些方面,希望能有人给我详细讲讲它们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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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提存和留置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区别。 首先,从概念上来说,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简单来讲,就是债务人想还钱或者交付东西给债权人,但债权人不要或者因为一些原因没法接收,债务人就把东西交给专门的提存机关,这样就算完成了自己的义务。而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也就是债权人合法占有了债务人的东西,在债务人不还钱的时候,债权人可以扣下这个东西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从适用条件来看,提存的适用条件主要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而留置权的成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在权利性质方面,提存是一种消灭债务的方式,当债务人完成提存后,债务关系就会在一定程度上消灭。而留置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它的目的是保障债权人的债权能够得到实现。也就是说,留置权人有权利对留置的财产进行处置,以优先获得赔偿。 在法律后果上,提存后,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债权人,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而留置权人在留置财产后,应当给债务人一定的履行期限,如果债务人在该期限内仍不履行债务,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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