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和专利权究竟是什么关系?


著作权和专利权都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它们是两种不同的权利,在保护对象、保护条件、权利产生程序和保护期限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但也存在一定的联系。 从保护对象来看,著作权保护的是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作品,比如小说、绘画、音乐作品等。这些作品更侧重于思想的表达形式。而专利权保护的是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在保护条件方面,著作权要求作品具有独创性,只要是独立创作完成,体现了作者的个性和智力成果,不要求与已有作品完全不同。而专利权要求发明创造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权利产生程序上,著作权通常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无需履行任何登记手续。而专利权需要申请人向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和批准后才能获得。 保护期限也不一样,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发表权和财产权的保护期一般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它们的联系在于,有时候一个产品可能同时受到著作权和专利权的保护。例如,一件外观设计精美的工业产品,其外观设计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同时产品上的图案、色彩等可能构成美术作品而受到著作权保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对发明创造的定义以及第四十二条对专利权期限的规定等,都为两者的界定和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