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会被剥夺政治权利终生?
我不太清楚剥夺政治权利终生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想知道在什么样的具体情形下,一个人会被法院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终生呢?这种处罚意味着什么?对被处罚人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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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终生意味着犯罪分子永远失去特定的政治权利。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政治权利。政治权利主要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是因为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所犯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剥夺其政治权利终身是对他们犯罪行为的一种严厉制裁。 另外,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这意味着,如果原本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罪犯,在符合一定条件被减刑后,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也会相应改变。 剥夺政治权利终生是一种非常严厉的处罚措施,它不仅是对犯罪分子政治上的否定评价,也限制了犯罪分子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可能性,体现了法律对严重犯罪行为的严厉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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