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破产?
我自己开了家小公司,最近经营上遇到很大困难,资金紧张,债务也不少。想知道到底在哪些情况下公司是可以申请破产的呢?是只要还不上债就可以吗?还是有其他具体条件?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展开


公司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申请破产的。首先要明确一个重要概念,“不能清偿”,这指的是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为丧失清偿能力而没办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叫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 。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也就是说,当公司面临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同时资产又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就满足破产的基本条件了。比如,公司账面资产虽然大于负债,但存在下面这些情形,法院也会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还是无法清偿债务;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偿债务等。 另外,债务人所欠债务需满足一定条件。债务必须是已到清偿期限的,因为破产是以债务人不能清偿为前提,而不能清偿是以债务到期为条件;所欠债务还得是能够以金钱评价的债务,毕竟在破产程序中,如果债不能用金钱衡量,不能转化为给付财产的形式,最终无法强制执行,那破产就没实际意义了;并且是在一定时期内确实无法清偿的债务。要综合这些条件来评判公司是否符合破产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破产申请不是随意提出就会被受理的,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时,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法院会严格审查,只有确实符合破产条件的,才会宣告破产。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