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保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有什么区别?

我买了份保险,拿到合同后就以为保险生效了,可有人说合同成立和生效不是一回事。我不太明白这两者到底有啥区别,是不是合同签了保险就立马生效能保障我了呢?还是有其他条件才生效?想弄清楚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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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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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法律上有着明显的区别。 首先来解释一下保险合同的成立。简单来说,保险合同的成立就是投保人和保险人就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了一致的意见。比如,你向保险公司表达了你想要购买某种保险的意愿,保险公司也接受了你的投保申请,并且双方对保险的险种、保险金额、保险期限、保险费等重要内容都谈妥了,这时候保险合同就成立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在保险合同中,通常会以书面合同的形式来确定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 而保险合同的生效,则是指已经成立的保险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从生效这一刻起,保险合同的条款开始真正发挥作用,双方都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保险合同生效一般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合同成立时就立即生效,双方没有对生效时间做出其他特别的约定,那么合同成立的同时也就生效了。另一种情况是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生效。附条件生效就是说要满足了某个特定的条件,合同才生效,比如合同约定被保险人通过了保险公司的体检,合同才生效;附期限生效就是规定了一个具体的时间,到了这个时间合同才生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综上所述,保险合同成立只是双方达成了协议,而生效才意味着合同开始具有法律约束力,能为投保人提供保险保障。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定要明确合同的生效时间和条件,以免出现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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